一、补贴对象
统招普通全日制毕业的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以前“985工程”“211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自2017年12月28日起,我市企业(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营口市辖区)新增就业人员,现仍在我市工作,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三、补贴标准
博士生:2000元/月
硕士生:1000元/月
“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24个月
五、申报材料
1.就业登记花名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毕业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办理方式:
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为“高校毕业生补贴办理周”,毕业生可携带办理补贴所需申请材料到人社部门提交申请。申请表格可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七、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办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革科
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人事管理办公室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中心就业人才失业与劳动监察科
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人才中心
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人力资源综合科
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科
自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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