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统招普通全日制毕业的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2017年以前“985工程”“211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本科生。
二、申报条件
自2017年12月28日起,我市企业(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纳税关系隶属营口市辖区)新增就业人员,现仍在我市工作,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3个月。
三、补贴标准
博士生:2000元/月
硕士生:1000元/月
“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800元/月
四、补贴期限
24个月
五、申报材料
1.就业登记花名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打印的毕业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5.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六、经办流程
1.每月20-25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工作单位纳税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填写《生活补贴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经资格认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每年1月、7月持社保缴费凭证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到资格认定部门填写《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3.资格认定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
4.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资格认定部门,由资格认定部门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银行卡中。
七、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站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才办
0417-2923809
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改革科
18641796099
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人力资源综合科
0417-6167513
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人事管理办公室
0417-3922363
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人才中心
0417-7689087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就业人才失业与劳动监察科
0417-6957221
沿海产业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力资源服务科
0417-3888900
自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7-665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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