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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失业保险金

来源:乐业营口智慧就业 时间:2025-03-20 作者: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一、补贴对象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含在不同用人单位)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补贴标准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下的失业人员领金标准为每月1615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失业人员领金标准为每月1710元。
三、所需材料
“网上办”不需要提供要件;“窗口办”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到全省任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或通过辽宁人社网厅、掌上12333APP、辽宁人社APP、辽事通APP网上进行申请。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审核后,通过银行按月将失业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0417-2980221
营口市站前区社会保障中心
0417-2923118
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0417-2635009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6223619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0417-3869830
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7878833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695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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