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伤病鉴定委托函》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医院病案室章的住院病志复印件(红章)、诊断书或门诊系统治疗病志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工伤复查鉴定还需提供上次鉴定结论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医疗和近期医疗材料;
5、委托鉴定需提供委托鉴定函;
6、伤与病鉴定(腰脱、颈脱)需提供受伤后两周内磁共振报告或连续三个月的CT报告。
二、申报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三、申报地点:市人社局大楼309办公室、营口市第五人民医院二楼。
四、咨询电话:0417-2980345、0417-3290708。
Copyright 2023 qichuangshu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启创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冀ICP备202200188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331号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2404 EMAIL:support@kaizhuoy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