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426209317
乐业营口智慧就业欢迎您! 手机端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政策发布

(十一)大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来源:乐业营口智慧就业 时间:2025-03-20 作者: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一、人员范围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时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而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
二、支付标准
在省内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其中按全省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所需材料
代缴养老保险费需要审核的各项数据均由信息系统产生,本人申请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办理。
四、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大龄领金人员自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费,在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可以向失业保险金最后领取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审核后,通过银行将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0417-2980221
营口市站前区社会保障中心
0417-2923118
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和就业事务中心 0417-2635009
营口市鲅鱼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6223619
营口市老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0417-3869830
盖州市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7878833
大石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中心 0417-6957210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2023 qichuangshuzi.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北启创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冀ICP备2022001887号-1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331号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江泉大厦2404 EMAIL:support@kaizhuoyun.com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