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的通知》(辽人社〔2015〕341号)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年龄办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年龄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第三条及《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4〕50号)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退休要求相应调整,申请人需要满足距离其调整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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